司法考试哪个网站报名比较好

在司法部官网报名最好。

根据司法部公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每年不一样,由司法部统一公布。

想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法考怎么报名?

1. 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为司法部官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 点击“网上报名”;进去之后等待 10s,点击下一步;

3. 点击“本人确认”—— “开始报名”;

1. 按照提示选择报名地——阅读报名地公告——填报报名信息;

注:

(1)报名地是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的,但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区必须一致;

(2)党派:如实填写即可,(预备党员填写党员,不是预备党员的选择“其他”,不要选“无党派人士”!!!)

(3)户籍:即户口所在地(户籍和身份证不一致的,以户籍为准)

(4)记得提前准备好户口本照片,放宽地区需要上传。

具体要求:

1. 含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完整内容;

2. 照片内容清晰可辨认;

3. 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4. 文件大小介于100KB—500KB之间;

(5)学历:研究生可以直接选择本科;有证书编号的一定要进行填写(学信网可查);

(6)密码:一定要记住!!!记住!!!记住!!!

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报名信息,也可返回修改。

5. 确认电子照片

用刚刚设置的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然后上传报名照片,并提交审核!

报名照片是有格式和尺寸要求的,这个一定要注意!不清楚格式和尺寸的可以直接搜索小程序“证照帮”,搜索或者选择法考尺寸,一键生成模板,然后拍摄或者上传照片,调节美颜参数,选择自己喜欢的服装和白色底色,点击下一步,再选择保存电子照片就可以了!

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进行缴费了! 缴费的最后期限是2022 年6 月 30 日 下午18点!千万不要错过了哦!)

法考成绩查询入口2021?

司法部于2021年10月25日0时起开通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通道,请广大应试人员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http://www.12348.gov.cn)或司法部微信公众号进行成绩查询、打印成绩单。

同时,于10月25日0时至29日24时进行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交费,相关人员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交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司考的区别?

2018年,是首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开局之年,因而被业界誉为“法考元年”。从“司考”到“法考”,一字之差却蕴含了许多新意,那么具体有何变化?这些变化对于2019法考生备考有何启示?

法考”的变化之一就是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司法考试制度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这些人员要么涉及到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要么具有准司法性质,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必须这样的考试制度,为建设法治队伍起到选拔作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法治人才选拔的“入口关”,这意味着在今后的法考考试中会进一步强化对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有利于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能力素养,各位考生应该更加重视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法理学等科目。

“法考”的变化之二就是报名条件有新变化,提高了报名门槛,虽然司法部在这个制度设计时进行了充分的调研,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体现了对考生的温暖与关怀,但不可否认的是,非全日制、非法学本科生在未来将不会像以往那样在法考的道路上不受任何限制。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法学教育打开了一扇窗,这是实现法学教育应用化和法律人才职业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检验学生法学素养和法律综合素质的标尺之一。这意味着今后的法学教育也会发生改革,在法考考试命题方向会更加贴近社会,服务于法律职业发展的需要。

“法考”的变化之三:卷式结构有新变化,大幅度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的规定,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这意味着今后的法考考试不仅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考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多出没有标准答案的“活题”,突出考题的实践性,请各位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务必关注热点案例分析!!

“法考”的变化之四:放宽政策有新变化:放宽地域范围。将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1039个县级行政区域纳入放宽地域范围。

中央有关会议明确要求,在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差别的考试政策,适当降低考试门槛,让当地符合条件的人能够进得来、留得下,提醒各位考生在报考时多多了解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