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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数量和报名条件

河南省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

名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和学籍均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限男

生),年龄14-16周岁(招收学生应为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

8月31日出生);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学兼优,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本人自愿、监护人同意;体格、心理、文化等综合素质符合航空实验班

报名自荐条件。

二、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省教育厅印发招生工作文件,郑州市第九中学会同海军招飞部门制订招生简章,并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航空实验班。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

服务平台()海军航空实验班报名专栏

自主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底。

(三)考察遴选。海军招飞办和郑州市第九中学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

体格检查和心品测试。主要分为初选和定选两个阶段。初选工作安排在

4月进行,依据报名情况,在全省设立初检站,由各初中学

校组织报名学生参加。通过初检的学生名单将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定选时间安排在5月进行,地点设在郑州,由各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政治考核由海军招飞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进行。通过定选和政治考核的学生被确定为预录取对象,名单将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布。

(四)审批录取。7月,省教育厅将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对预录取学生择优录取。已被航空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五)签订协议。学生入学报到后,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然后由郑州市第九中学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三、日常教学与管理

(一)课程安排。教学课程与其他教学班一致,按照《国家课程标

准》完成各学科学习内容,达到普通高中学生基本要求。同时,开展

国防教育、军事体育及航空知识、参观见学等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

(二)管理模式。海军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管理,

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三)师资配备。郑州市第九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

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官定期到校进行国防教育和训练辅导。

(四)调整交流。海军招飞办每年组织实验班学生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学生因政治、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原因,不适合在实验班继续培养的,根据有关规定可调整到其他班级完成学业。出现的差额可从符合培养条件的本校同届生中择优选拔补充,并签订培养协议。学校将学生调整变动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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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体育考试起止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30日。据了解,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将继续采用智能化考试器材进行考试,由“郑州市中小学学生证(绿城通)”代替准考证,考试成绩记录在“郑州市中小学学生证(绿城通)”中。

【考试】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郑州市户口(含五县市)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升学体育考试,在郑州市(含五县市)以外地区所考体育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郑州市体育考试应在4月10日至5月30日之间进行完毕。

在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借读,需在市区借考的外地考生,出具原籍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后,可以由毕业学校代办借考手续。

在外借读的郑州市市区户口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地点,携带市区常住户口簿、2张近期 2寸正面免冠照片办理中招体育考试手续。具体时间、地点以中招办下发有关文件为准。

【项目】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仍然由必考项目、抽号统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三部分组成。

经过公开抽号并公证,郑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必考项目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统考项目为素质类二(立定跳远)和技能类(足球运球);选考项目为素质类一(一分钟跳绳、50米跑)两项中的一项。

考生必须在一个单元(半天)内完成四个项目的考试。

【特殊考生】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对患有哮喘、心脑血管及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遗传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考生,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了解情况,给予病免处理。

申请病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申请表、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残免的考生,须持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免试申请表须由班主任、体育教师、学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方有效。在报名时统一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申请残免考生的残疾证原件送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作为残免与否的直接依据。经鉴定,凡提供假残疾证的考生,一律按作弊处理。

【成绩】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由七、八、九年级体质与健康过程管理成绩和九年级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70分。

其中体质与健康过程管理成绩占8分(体育课过程表现七、八年级各占2分,九年级占4分,总计8分),由学校组织评价;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占62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在外借读回郑考生的体育成绩这样计算:升学体育考试的实考分数×70/62=实得分计入升学总分。

残免考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55分计分,体质与健康过程管理分按8分计分,总分63分。

病免考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37分计分,加上体质与健康过程管理测评得分计入升学总分。

【提醒】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一些突发状况怎么处理?郑州市教育局给出温馨提示。

临时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持学校证明,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由学校带队老师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申请缓试手续,经医生检查同意后,缓试时间由考务办公室具体安排。

考试当天,在即将考试之前丢失郑州市中小学学生证(绿城通)的考生,必须持学校证明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到分配学校的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申请缓试手续,并及时向市卡管中心提出补办需求。

考试过程中丢失郑州市中小学学生证(绿城通)的考生,应立刻到考点考务办公室领取临时卡,继续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交回临时卡。

【要求】

郑州市教育局提醒考生,所穿运动鞋为平底,不允许穿跑鞋和鞋底带附着物的球鞋(包括在鞋底涂抹滑石粉、松香、镁粉等防滑物);根据考试设备的技术要求,考试时女生长发必须盘扎,考生须穿着运动装。

另外,考生进入考场允许自带跳绳、足球等器材,所带器材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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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 〔2015〕118 号)要求,现将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试分值、科目及时间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仍按满分 30 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 4 月 1 日-30 日,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考试进程。

三、试题结构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 24 道试题,分 4 个试题单元(A、B、C、D),每个单元内含 6 道实验操作试题,每道试题内含理、化、生实验项目各一。

1.试题区别。试题中的实验项目,按照难度、完成时间分为两类: 较难的实验为主实验项目, 一般的实验为副实验项目。

2.学科结构。每个单元6 道试题中主实验项目的学科分配为:物理 3 个,化学 2 个,生物 1 个。

3.试题分值。每道试题分值为 30 分,分值比例为 16:6:6:2,即主实验项目 1 个,占 16 分;副实验项目 2 个,各占 6分;考试结束后实验器材整理,占 2 分。

四、试题抽取

1.抽取数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不少于 2 个试题单元作为当地 2019 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各地要确保当地考生使用统一内容的试卷。

2.抽取时间和方式。2019 年 3 月 5 日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抽取的方式进行。抽取人数为两人以上,需携带当地考试文件。

3.试题发布。各地抽取试题后要秉持公平性,确保考生获取考试信息的时间、范围、程度的一致。不得将试题、评分标准针对部分考生进行发布。

五、考务管理及考试安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全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明确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界定,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考点设置。考点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或《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考点学校实验室台凳、水、电、通风、安全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2.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然后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各地要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要规范考生抽签程序,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

3.考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做好考务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使考务人员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考试工作;要强化监考教师的培训,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评分客观公正。

4.成绩登统及公布。各地要严密组织成绩登统工作,考点学校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成绩登统过程中要做到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成绩公布方案,并提前公示考分公布时间和方式,坚决避免分数登统、管理、公布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各地要按照当地中招成绩复核办法,制订考生分数复核程序和办法,考场视频资料和学生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答题卡管理按照当地中招管理规定执行。

5.信息技术应用试点地区。有关考点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招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811 号)要求,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抽签、考分登统的地方,要加强人工登分与实时上传成绩的比对,确保成绩登统准确可靠。采用网上阅卷方式的,教师现场打分应与后期网上阅卷同时进行,最终成绩以教师现场打分为准,并做好与网上阅卷考评成绩进行分析、比对,确保平稳过渡。

六、考试巡视工作

为强化过程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运行,省教育厅届时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内容包括各地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考试所用器材及耗材准备情况;考点设置、考务组织、考场设施情况;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情况;考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开考前 10 日,上报本地考点设置情况和具体开考时间;5 月 20 日前,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重点总结本地考试组织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成效。

联 系人: 刘恒, 联系 电话:0371-66340009 ,邮箱:hjsgb@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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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豫招中[2019]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7号)通知要求,做好我省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 2”分段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 2”分段制的高职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 2”),招生对象为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新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4.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 2”和小中专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或“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二、信息采集及建档

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招生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求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入校报到,并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确保新生信息准确无误。

招生学校做好信息采集的同时要根据新生类别分别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并加强档案管理。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 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源任务及计划编制

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今年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中专招生规模为27万人,根据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总人数,招生任务已分解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附件1),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生源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19]33号)要求,“五年制”和“3 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学校要依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厅批准,报省招办备案后执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省直厅局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并以正式文件报省招办(注明已与主管部门确认沟通)。市管(含县、市、区)学校和民办学校中专层次招生计划须经当地教育局计划部门审核批准(附件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6号)文件精神,跨省招生生源原则上以初中毕业生为主,须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并经教育部批准下达跨省招生计划方可招生,省内所有招收外省生源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按规定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外省生源不得在我省办理录取手续。

省外学校在豫招生须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省招生计划,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省招办备案后方能安排招生。

除个别学校外,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的专业和学制必须经教育厅备案批准。

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3日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招生计划上报省招办,省招办通过该平台统一发布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同时印制《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初中学校。

四、考试

报考“五年制”、“3 2”、小中专(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普通中专考试工作。单独组织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的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前培训、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管理及评卷等工作,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严防出现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严防发生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安全事故。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14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成绩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五、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和“3 2”招生,考生须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省定分数线,学校应优先从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市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全部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26日前,将经过审核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投档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录取信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10月10日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

全省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招生宣传及集中录取安排等工作。春季入学的学生随10月中下旬一并办理录取手续,不再单独办理。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手续。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盖章。“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所录新生名册由省招办审核并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属学校所录普通中专新生名册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审核盖章后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教办学[2017]118号)文件精神,我省的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学生后两年高职阶段录取电子数据由省招办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五年制”、“3 2”升转段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信息采集数据上报等要求,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8]16号)执行。有关学校应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和工作要求,升转段对象必须具有当年“五年制”、“3 2”正式录取手续,并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所有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信息。对学校拟录取考生,我办审核后将统一打印升转段新生录取名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要指导当地五年制、“3 2”学校做好升转段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工作,“3 2”联办普通中专学校要主动与联办高校联系沟通升段事宜,确保数据按时准确上报。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办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一)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二)严格新生信息管理,所有信息必须经“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传审核,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新生信息不得随意更改。(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四)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当年集中录取办公时间内办理。(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七、宣传和服务

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中专招生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各级招办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服务渠道,让每一位考生及时报考,不得干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以优质服务和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考生报考。

八、交纳费用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生办公室。市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收取。

按照豫财办综[2005]50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普通高校招收的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专科升转段学生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网上录取费。

收款名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银行帐号:41106120001817034676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南阳北路支行,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普通中专录取费或五年制“3 2”升转段录取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