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是依据什么标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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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是依据什么标准认定?

低保户是依据什么标准认定?

低保户依据的标准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没有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居(村)民.2、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五保对象不包括在内。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者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还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却还不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营口市202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营口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实施细则》(营民发[2020]86号)文件通知,按户申请低保、 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具有当地户籍;(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低收入家庭标准;(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规定条件。2021年低保标准城市660元/月、农村440/月。低收入家庭应按照1.5倍的低保标准确定

四川省低保认定标准?

一、申请条件
残疾朋友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低保。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二、认定标准
首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已经建立。
其次,农村低保目前在河南是有比例限制,现在要求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对象在农村人口的3%以上。
第三,四川大部分地方农村低保是由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定期进行人员调整。
第四,四川今年马上要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复核认定,也就是说要提标、扩面,扩面幅度在不低于农村人口的4.2%以上。

有了残疾证想办低保需要怎么办?

有**残疾证不是可以申请低保的评判。 民政部门将申请低保者声明的财产状况与掌握着车辆、房产、金融、保险、工商、税务、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信息比对,看其个人申报的情况是否准确和完整,再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措施,来判定其准确的家庭收入情况,综合评价其是否能够享受低保,确定其在低保中领取的补助标准。 公民若需要申请低保,是需要带上本人残疾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收入水平原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机构进行咨询的,相关部门会根据公民家庭总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户口所在地变了后对低保有影响吗?

户口所在地变了后对低保有影响。  低保是以户口家庭为单位进行参考的,若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是会直接影响到公民原户籍参加低保的情况的,若公民办理完户口迁移,应该及时到原户籍所在地咨询原户籍低保的相关情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202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标准?

从2021年1月起,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80元。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由省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依据当地恩格尔系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测算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健全低保标准与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动态、适时调整。

低保户一次申请几年?

农村低保工作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一般是一年申报、评定、核查一次,对于特类人群或特殊情况可以随时申请、评定与核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二、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四)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实施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县级人民**民政部门批。

父母退休,儿子精神残疾能办低保吗?

  父母退休,儿子精神残疾,建议直接到当地村委会相关部门咨询的,若满足当地低保条件的家庭户,是可以申请低保。  由于低保户是以家庭为单位,需要考虑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等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明确是否可以申请低保,因此是需要本人到当地村委会进行咨询的,若满足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是可以申请办理低保。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