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接受美媒Axios采访时说,正计划签署一项行政命令,取消“非美国公民的孩子只要出生在美国就可以获得公民身份”的政策。特朗普说,已经通过律师提出了终止这项政策的想法。你咋看这事?

01

支持川普总统。

每个人应当主要致力于改造自己的国家,而不是去别的国家享受。

美国现行的出生即有美国国籍的制度,必然会让许多人鸠占鹊巢。这对美国人是完全不公平的。

美国精神包括公平,如果制度设计本身就不公平,那美国精神就不复存在了。

许多国家确实比不上美国,这些国家的民众应当致力于改造自己的国家,而不是逃离自己的国家。

比如非洲一些国家,非洲拥有肥沃的土地,只要这里的人们很好地利用和保护,那就能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是这里很多人却很让人失望。

这几天,一些国家的所谓难民涌向美国边境,非要进入美国,难民数量非常之多,美国有义务接纳吗?我认为完全没有。这些人宁愿跟美国边防警察打一仗,也不愿改造自己的国家,怕死,怕被报复,就想着吃现成的。要知道,美国现今如果很美好,那也是祖先流血流汗的结果,别人的祖先流血流汗,换来了今天的美好,你啥也不干,就想享受,恐怕真主和上帝都看不过去。

而出生即可获得国籍,则是便宜了别国那些有钱的土豪。这些土豪从自己的祖国捞了那么多油水,有的名正言顺,有的巧取豪夺,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发财致富,总之,他们更应该拿出钱来改造自己的国家,将自己的国家改造的更加美好,但是他们却投机取巧,去美国生孩子,既享受美国的福利,又能回国享受祖国的福利,这对全世界的劳苦大众来说都是不公平的,也影响了美国尽世界义务的能力,如果不是世界巨量的人口前来蹭饭吃,美国可以拿这些钱救助世界上真正需要救助的人。

年轻人把孩子生在美国,鸠占鹊巢。还有一些老人,专门到美国领取补助,而这些老人在自己的祖国也有很好的福利和待遇,他们是两头吃,自私贪婪,让美国人极度鄙视,也让美国人极度鄙视他们的国家。

一个人再厉害,同一时间只能睡一张床,吃饭也只能吃一碗。别那么贪婪。

一个人再不厉害,也有手有脚,有头脑,自己的国家有问题,大胆地去改造,别怕流血牺牲。

02

说白了就是不想承担某些福利政策给国家带来的困惑,特别是美国这样一个福利政策相对较好,或者是不少外国人选择移民美国,这样如果不控制公民权这一政策很可能导致大量的人口成为美国人,而且事实上确实如此,不少人通过出生的方式获得美国公民权。

这里面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为公民权的获取方式,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国籍的取得。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规定,“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合众国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所居住的州的公民”,即出生在美国可以获得美国国籍。这也是特朗普想挑战的宪法规定。至于其说“美国是世界唯一一个允许有人来美国生孩子、这个孩子可以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国家。”这个论断就有点自说自话,完全的胡编。当前世界上还有不少国家采用的这种方式,只不过美国的国籍更值钱罢了。

在我们国家对国籍作出规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其中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接着第4、5、6条分别对如何取得我国国籍作出了规定。其中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国家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出生即入籍的规定,只不过有严格限制。

恐怕特朗普想限制的是一般人入籍,如果是大科学家的子女其不会限制吧。

03

美国总统特朗普接受美媒Axios采访时说,正计划签署一项行政命令,取消“非美国公民的孩子只要出生在美国就可以获得公民身份”的政策。特朗普说,已经通过律师提出了终止这项政策的想法。笔者认为,一旦川普总统兑现他这一承诺,这将成为川普铁腕移民政策改革中最最引人注目的举措。美国总统是否有权凭借一纸总统行政令就更改美国宪法修正案(相当于宪法),将成为最大争议。

1868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是美国宪法三条重建修正案之一,涉及内容为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条:任何人,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换句话说,即是任何在美国出生的儿童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不需考虑其父母的国籍。

这项宪法修正案有争议的部分在于“受其管辖”。一个著名的判决先例是1898年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当时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在美国出生的合法居民中国移民的孩子黄金德,被列入第14修正案规定的与生俱来的公民身份。

此案件特别突出了对“受其管辖”的准确含义理解的分歧,即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人是否符合“受其管辖”的要求从而获得公民权。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总结认为,这一短语的意思是受到美国法律的管辖。在这一基础上,第十四条修正案被解读为:赋予几乎任何在美国领土出生的人以美国公民身份(持不同意见的两位法官则认为“受其管辖”应该是指从政治上效忠于美国)。因为美国是判例法国家,之前的判决即为法律。川普要想推翻这一解读,势必要推翻美国诉黄金德案的裁决,并且要获得国会的多数通过,可谓困难重重。

04

      严格说这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更像个政经方面的问题。

    CNN在题为《特朗普认为他说的话就是法律》的评论文章中指出,美国总统的这一想法极有可能行不通。因为在150年前,宪法第14条修正案赋予了出生在美国的任何人自动公民身份,最高法院也维护了这一与生俱来的权利。特朗普最新的这番言论向外界强调的一个来自特朗普的信息就是“法律就是他所说的那样”。

      这是CNN关于此事的一个评论,可谓是精辟入理。虽说二战后,美国的三权鼎立的架构已经开始慢慢变化,行政权日益有超越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趋势,但是到了特朗普这一届,这种趋势到了更加猛烈的程度。有论者称从法律上说,以总统令的形式对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进行修改,在程序和法理上行不通。但是,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说的是“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这其中“接受司法管辖的人”是否包括非法身份移民的子女一直是有争议的。目前能找到的美最高法的判例是是1898年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当时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在美国出生的合法居民中国移民的孩子黄金德,被列入第14修正案规定的与生俱来的公民身份。此案件特别突出了对“受其管辖”的准确含义理解的分歧,即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人是否符合“受其管辖”的要求从而获得公民权。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总结认为,这一短语的意思是受到美国法律的管辖。但是何为“受到美国法律管辖”还是有争议的,持不同意见的两位法官即认为“受其管辖”应该是指从政治上效忠于美国。所以即使从法律上说,一是否在美国出生即视为受美国法律管辖有争议,二该案例是合法移民之子,是否扩大到非法移民之子有争议,因此即使从法律上说特朗普的想法也并非毫无希望。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而法律则是政治的体现、经济基础之上的建筑。在“美国优先”理念下的美国政治和贸易保护主义模式的经济影响下,整个美国事实上正在发生巨大的案件变化。现在还很难说,这种变化是好是坏,但是其巨大的能量绝非法律问题这类的技术问题所能阻挡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基于宪法修正案或者最高法院判例持乐观态度恐怕是过于幼稚。

    特朗普并不是一个只会空口大话的总统,对他应当有实事求是的认识。

05

1万个支持特朗普这个签署,本人在加州,真正感受到那些非法移民来美生孩子的破坏性,我们缴税他们就享用,这对我们这些公民,合法移民很不公平,就算美国事一个移民大国,但这些行为已经破坏了国家的经济,孩子生下,拿了美国公民,回去自己的国家,年满过来享用这福利,他没有任何的付出就享用着福利,这一点绝对不可能的,我个人认为,特朗普的人就是疯疯癫癫,但商人治国,每一处都未美国,美国人的利益去考虑,这点事肯定的,所以一定支持这个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