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怎么登录

电子税务局登录流程如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电子税务局官网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单位,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在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适用) 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

电子税务局三种登录方式

一、正面回答

电子税务局部登陆方式:

1、企业登录,选择账号登录,选择企业,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以及验证码;

2、个体工商户登录,选择账号登录,选择个体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以及验证码;

3、电子证照登录,选择电子证照登录。

二、分析

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办税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流程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申领、发票票种核定、纳税申报、税务信息变更、税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业务。

三、登录电子税务局的注意事项

做过携号转网的手机号有可能会收不到短信验证码。电子税务局中单独存储纳税人的手机号,每天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同步一次,因此纳税人在税务局变更手机号后,在第二天登录电子税务局才能使用。如果纳税人在变更手机号的当天就要使用新手机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使用此功能,立即将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手机号同步到电子税务局。在手机验证码的窗口里输入获取的短信验证码,然后点击验证按钮即可进入网上税务局主页面。

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入口(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入口)-风君小屋帮我吧

广东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入口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等。

重庆国税12366电子税务局官网登陆入口

2018年重庆国税12366电子税务局官网登陆入口: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民营企业税收座谈会,进一步深入学习*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民营企业涉税诉求,共商税收助力民营经济发展良策。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合容电气、天生密封件、步步高集团、海天集团、仁和集团、蒙草生态、中鹤集团、三只松鼠、奔凯安全、美中双和、芯锐进科技、四维时代等12家民营企业代表先后发言,对税务部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表示肯定,并围绕进一步简政减税降负、优化纳税服务等提出意见建议。王军表示,对参会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税务部门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吸纳,不断改进工作,以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助推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王军指出,*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不仅对民营经济而且对发展,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指导意义。特别是*对发挥税收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税务部门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尽快研究更大规模减税政策建议,尽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办税服务,尽心帮助企业解决更多实际困难。

王军指出,要尽快研究更大规模减税政策建议,“减”出发展之力。民营企业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充分发挥减税政策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今年税收收入和减税数据总的特点为“一降一升”,即减税规模提升较多,相应带来税收增速下降较大,直观地反映出减税政策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今年前10个月,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24046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增幅为10.7%,但5月1日实施增值税降率等系列减税举措前后增幅变化明显。前4个月税收收入增幅为16.8%,后6个月税收收入增幅回落到6.4%。今年后两个月,随着个人所得税减税和提高出口退税率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年减税规模将大于计划规模,全年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幅将继续回落,预计与现价GDP增幅大体相当。具体看,今年前三季度,减税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情况主要体现“三个受益”:一是小微企业受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437亿元,同比增长41.3%。二是大型民营企业受益。税务总局重点服务的732户大型民营实体企业集团合计减税714亿元,同比增长19.3%。三是创新型企业受益。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4016亿元,同比增长22.6%。

王军表示,税务部门将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已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一起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尽快提出体现更大规模、实质性、普惠性减税降负要求的政策建议,特别是抓紧研究推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的建议,抓紧研究提出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抓紧研究提出统筹解决税制改革和推进中发现问题的建议。同时,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实效性,使好的政策落实好。

王军指出,要尽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办税服务,“简”出发展之便。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纳税人服务工作。连续五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总局累计推出31类110项便民办税措施,各地税务局累计出台2万多项具体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坚持“改革未动,服务先行”,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下达之前,就于5月1日起率先实现了原国税地税业务在所有综合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坚持“改革深化、服务优化”,9月份出台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行动方案,提出58条服务措施;10月底省市县乡局(所)“三定”全部到位后,立即部署开展了“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活动,组织大调研、大走访,持续改进服务工作。

王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针对民营企业和广大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新一轮针对民营企业的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更广泛地听诉求、更深入地找问题、更实在地出措施。开展新一轮纳税服务优化工作,今年年底前再取消20项资料证明事项;将办税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压缩10%;探索推行纳税人办税“容缺”制、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和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开展新一轮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推出实施全国规范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继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进一步推行电子发票,用简化的办税流程,增进民营企业满意度。

王军指出,要尽心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更多实际困难,“助”出发展之势。要进一步落实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开展好“银税互动”活动,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境外所得税收综合抵免政策,扩大税收协定网络,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王军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妥善处理好依法征税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坚决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行为,为守法纳税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做到少打扰再少打扰乃至不打扰。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研究在总局和省局指定专门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跨区域税收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对于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后负担可能增加问题,王军表示,税务总局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确保缴费方式稳定,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集中清欠,并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相关司局和部分省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