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务员报考的资格,以及市属事业单位编制的报考条件资格!

你自己打开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那里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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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1年招考公务员简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部署安排,今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 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机关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我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除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市直机关招录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以前(含2008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系统招考公务员的招考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有关《招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全市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 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 3月28日-31日。

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今年的招考职位有三类: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定向考录职位和选调生职位。定向考录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调生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不限招考对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系统于3月30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上的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到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办理现场缴费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或复印件)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缴费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录用主管机关将及时通知考生,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市其他职位,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以及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有关《招考简章》公告的身体方面的条件要求。上述人员身体目测和初检,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审查时进行,由各招考机关在指定时间内组织现场测试。身体目测和初检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目测和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与市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相同。报名工作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职位。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本人需向录用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其中: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录用主管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24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市里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的具体事宜分别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报考烟台市直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rsj.yantai.gov.cn)上公布。报考县、乡机关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和考试总成绩,由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

报考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和有关《招考简章》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招录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由审批机关核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被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2、3、4。

七、其他

相同职位归并招考的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分配,否则取消录用。

县(市、区)、乡机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县(市、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报考公安、监狱、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公务员的有关事项,请查阅有关《招考简章》。有关《招考简章》及本次招考的信息发布,请登录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查询。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本简章有关问题解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535-678984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6785079 6789101

市公安局 0535-6297132 市司法局 0535-6244730

市工商局 0535-6081034 市地税局 0535-6631899

市质监局 0535-6920105 市法院 0535-6676170

市检察院 0535-3011035 301103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683333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谁能告诉我2013烟台教师招考的具体网址,招考时间,谢谢各位,在线等,经采纳一定给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烟发[2009]23号)等规定,201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42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含2013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内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岗位,但必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

卫生类岗位2013年3月22日9:00-3月24日8:30;

教育类岗位2013年3月24日9:00-3月26日8:30;

其他类岗位2013年3月26日9:00-3月28日9: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23日9:00-3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3月23日9:00-3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新一代身份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12小时后至3月28日17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3月28日报名的于3月28日17时前查询)。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29日11:00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3月28日9:00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9日17时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4月7日 至8日,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28日-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驻我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迁入户口所在地(指县市区,下同)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所有拥有两个以上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3年3月29日-3月30日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至笔试成绩公布之日,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一)资格审查时间:

卫生类岗位:2013年4月9日;

教育类、其他类岗位:2013年4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烟台人才市场(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

(三)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大学本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7年制研究生除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具备报考条件参加笔试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参加笔试的考生,直接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要求:《岗位需求表》中“工作年限”为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时间,报考人员人事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3年4月30日。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但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0人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请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一科。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参加笔试的补缴3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直接进行面试的除外)、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结束后,教育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其他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除岗位另有规定外,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待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应聘人员未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原因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也不再递补其他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件一:《201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点击下载).xls

附件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点击下载).xls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七日

2007烟台公务员网站

官方网站是烟台人事考试网和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

在烟台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等工作。在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各县市的公务员招录职位。

不过报名工作大概在四月左右开始,在此之前经常关注这两个网站即可。

烟台计算机软考中级怎么报名?

你是要报考网络工程师吗?现在已经开始报名了,你要抓紧时间了,到3月29就结束了。祝你好运~~~~~

具体报考内容你可以到下面这个网站上看看!

烟台人事考试网:

有关考点、考场的安排一般在考试前两三天才通知。

烟台人事考试网(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网)-风君小屋帮我吧

烟台人事考试网为什么登陆不上?着急!!!

烟台人事考试网全名是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可以在搜索引擎输入“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登陆,记住网址可直接输入网址登陆:

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自2001年成立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考试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为重点,按照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已逐步发展成为既能组织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考试,又能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各类社会性考试,形成功能齐全,人员精干,高效灵活的人事考试服务机构。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由考试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3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1、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此项考试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此项考试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

3、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此类考试是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评价考试。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现开考的专业有:(1)经济专业;(2)会计专业;(3)统计专业;(4)审计专业;(5)计算机软件专业。

4、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此类考试是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社会通用性强、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而进行的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现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的有:(1)执业药师;(2)注册税务师;(3)企业法律顾问;(4)价格鉴证师;(5)注册资产评估师;(6)监理工程师;(7)造价工程师;(8)房地产估价师;(9)房地产经纪人;(10)注册城市规划师;(1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1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16)质量;(17)出版;(18)国际商务(外销员)。

(二)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此类考试是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

(三)社会化考试

此类考试主要是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

(六)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