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引进政策2022硕士

关于济南人才引进政策2022硕士政策如下:

根据2022年山东济南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告,济南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优秀人才294名,分别在市属及区县属事业单位工作。规定招收范围为2022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对博士研究生的高校范围没有做严格要求。

符合要求的本硕博学生,可以在6月9日到6月11日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之后通过资格复审、面试、面谈、考察、体检,最后引进。具体要求,看参考下列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二条  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1.公民为城市招商引资达到一定数额或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纳税达到一定年限或数额的,招商引资、投资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落户。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民营企业的职工可适当放宽落户条件。

2.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我省急需的高级技术工人、技师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下同)且聘用期满3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下同)且聘用期满5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虽无一定学历但聘用期达到当地政府规定年限,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落户条件。

3.公民通过合法方式获得住宅,并取得房产证书,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购房地落户。港澳台和国外人员购买商品房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其内陆近亲属可在购房地落户。

南京人才引进政策2022硕士

一是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二是对于人才安居办法覆盖范围以外的高校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租赁补贴由两年延长至三年,标准不变,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三是在人才安居办法认定的企业中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每月600至1000元租赁补贴,期限5年。也可申请租赁3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一、急需紧缺外国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2、外国国籍,并取得博士学位;

3、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年龄以申报截止期为计算依据,特别优秀的,如身体健康能胜任其所从事的岗位,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4、申报前在我市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能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且所从事的工作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基本相符。

5、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C类人才的认定标准。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优先支持引进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的外国专家。创业类外国专家应具有国(境)外海外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其他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市专项办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申报和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市专项办负责制定“345计划”年度申报公告,明确申报具体要求,向社会公布。

2、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及部门初审。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择优推荐的名单并上报市专项办。

3、资格认定。市专项办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信息中心、市社保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具体审核用人单位注册信息、法人资格、股权机构、社保及纳税情况、行业资质、遵纪守法情况等,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资质、背景信息、出入境记录、知识产权情况、社保及个税情况等。

4、专家评审。市专项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人才、团队及项目开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进入实地考察的用人单位名单。

5、实地考察。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6、审定公示。市专项办根据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拟定推荐入选“345计划”的名单,报经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审定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入选;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专项办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审定。入选名单确定后,由市专项办正式发布入选通知。

7、“4计划”入选企业及创新团队,应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在入选后1—3年中,向市专项办提请中期评估,在入选后的1—5年中,向市专项办提请结题验收,市专项办根据企业申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评估验收结果报经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审定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法律依据:《南京硕士人才引进政策》第十三条 住房保障。将入选“345计划”的外国专家和创新团队,纳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扶持范围,享受D类以上人才安居政策。“5计划”柔性引进的外国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应人才安居政策。上述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住房政策获得期前,用人单位应结合项目开展实际,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住房和人才公寓保障。

2022临沂市高端人才引进有哪些信息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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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引进一批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5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

三、政策待遇

1.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2.人才津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最高5万元/人/年(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

3.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140平米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承租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60%购买承租的住房;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100平米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承租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80%购买承租的住房。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配偶随迁安置,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优先办理。

四、引进方式

按照《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可通过《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联系电话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时应将以下资料电子扫描版发用人单位邮箱:《十堰市2022年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集中招聘的报考人员属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用人单位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2.时间安排。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22年3月28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5月底前集中完成,7月上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与考核。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审核通过人员就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5.考察与体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方法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6.公示和聘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7.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人才津贴发放到位。

8.服务期限。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纪律要求

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9-8116397、0719-8652178。

2022届研究生能参加西安今年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吗

能。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2022年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院)拟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10名。

威海人才引进硕士待遇2022

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起,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3000元、6000元的工作津贴,期限3年。

对首次在我市教育系统教学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省级优秀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起,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3000元、6000元的工作津贴,期限3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最新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