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官方网站的网址是多少?

东莞社保局官方网站: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受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主要办理市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社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镇(街)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承担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评定等职能。

4、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站首页

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官网)-风君小屋帮我吧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

电话12333

东莞社保局官网查询电话

一、登录东莞社保网便民服务点击进去查询

说明:1、为了避免登录或登录后出现的“该网站安全证书有问题”的提示,建议先下载证书安装包,安装后关闭浏览器再打开。

2、需设置查询密码,或忘记密码需要重置的,请到当地社保局柜台办理。

二、东莞养老保险查询电话

东莞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69)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三、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雍华庭对面,广发行楼上)

咨询电话:12333

公交线路:C1、3路、4路、L5、16路、21路、37路、47路,在雍华庭站下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址是什么?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址:

单位地址:广州市花园新村育兴路101。

地图详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办企事业单位人才入户审核工作。

(四)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人力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组织人力资源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