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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志愿顺序

与传统的志愿设置不同,高职分类考试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志愿单位,即志愿已经细化到了专业,这对考生提升学校和专业两个满意度是大有好处的。但由于“一档多投”录取撮合,考生有多个志愿符合录取条件时,以可录取的最小志愿号填报的志愿为最终录取结果,因此填报时科学、合理、慎重地确定好志愿顺序十分重要,一定要按照自己的理想顺序来填报,切忌因为志愿个数较多,而粗枝大叶、随意填报,造成“录非所愿”的结果。

(二)普高类招收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兼报文理类高职专业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批,无须单独填报志愿表

艺体志愿将与文理类志愿共同进行撮合,当有多个志愿符合录取条件时,以考生最小志愿号填报的高校专业为最终录取结果。因此,这两类考生应认真思考,特别是兼报普通文理类的考生,科学、合理、慎重地确定艺术(体育)类志愿与普通文理类志愿的顺序。

(三)不要轻易放弃后续批次的志愿和多个志愿的机会

招生录取是按照志愿进行的,不填报志愿就不能参与录取,等于放弃了录取机会。虽然政策上并未限制一定要填报上线批次的志愿或同一批次内的所有志愿,但建议考生不要只填报某一个批次的志愿,轻易放弃后续批次的志愿,或者放弃填报多个志愿的机会,而是要充分考虑落榜的可能,将志愿填报机会用足、用够。

(四)不能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

考生既不能轻易放弃志愿,也不能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应将满意度高,又有希望录取的高校专业放在前面。考生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可能造成以下后果。

1.填报了不可能被录取的院校,浪费了一次被其他院校录取的机会。

2.填报了自己不想就读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后既不能退档,又不能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如果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就读,不仅浪费了学校的招生计划,还影响了其他填报这所学校的考生的录取,既不利于学校,也不利于自己和他人。

3.填报了收费较高的学校或专业,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难以承担高昂的学费,将直接影响自己的学习和深造。

4.填报了与自身条件不符合的学校或专业,使其成为无效志愿。有些批次和学校对考生的条件有限制,考生不能盲目填报。如果填报了不符合相关条件的院校或专业,则不可能被录取;如果弄虚作假,学校查实后也会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退学等处理。因此,考生一定要清楚各院校或专业招生有无条件限制,再结合自身条件进行充分考虑,避免盲目填报,造成无效志愿,浪费机会。

5.填报了自己没有进行全面了解的学校、专业,入学后大失所望,无心学习,不仅浪费了时间、金钱和精力,还耽误了自己的发展。

6.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一档多投、自动撮合的投档录取模式,都符合录取条件时录取最小志愿号的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将最希望就读的且有可能被录取的高校专业排在前面。

(五)用够政策填报志愿

对于考生们来说,除了在考试时尽量发挥出最佳水平外,研究好招生政策、用够政策填报志愿也十分重要。 ;

重庆考生在哪里查询录取情况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

一、2022重庆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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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在网上查询到的录取轨迹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没有任何轨迹信息,表明考生成绩未达到院校提档线未出档或档案已到招生院校,学校正在审阅之中,录取工作未结束;

二是轨迹表明已经“录取”;

三是轨迹表明所报院校已经“退档”,并注明“退档原因”。考生录取轨迹的数据信息一般每天更新一次,更新时间一般在每天18: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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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诈骗的几种常见方式

录取期间,各种招生诈骗和非法招生活动也层出不穷,从近年来全国查处的招生诈骗典型案

件看,当前招生诈骗的主要特征是:不法分子或中介谎称“有内部关系”,向考生和家长做出“交钱就能低分高录”等虚假承诺,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及上当受骗后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举报的心理,达到诈骗目的。不法分子主要采取以下几种诈骗伎俩。

1.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进行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不同的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

提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也是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重要形式,但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比,各有不同的政策规定和特点,不能相混淆。考生及家长要分清不同的教育形式,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就学的类别,以免上当受骗。

2.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进行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的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提示: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和“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

3.鼓吹有内部关系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的“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提示: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市教育考试院已将各高校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汇总通过本书向社会公布,在录取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将随时发布高校的录取分数线,考生只有成绩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才有机会被高校录取,绝不可能像一些招生骗子所说的,只要花钱就能买到招生指标。所谓的“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都是骗局,对待此类机构或者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邀功请赏进行诈骗。明明属于正常投档并录取,不法分子却称自己托关系走了后门,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借机索取钱财。

提示:市教育考试院会及时公布考生录取结果和相关信息,考生和家长可自己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完全没有必要从其他渠道获知,更没有必要理会一些人员的“邀功请赏”。

(二)如何防止招生诈骗

为了防止上当受骗,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获取各种招生信息,甄别各种招生欺诈行为。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

1.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录取情况。

(1)通过重庆招考官方网站查询录取情况。

(2)到区县招考机构查询录取情况。

2.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没有人可以“用钱买分数”,凡声称可以用钱买分数或者利用所谓的“内部指标”索取录取费用等,考生和家长千万不要轻信,防止上当受骗。

3.注意区分不同的学历教育类别。除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形式,一些骗子故意混淆不同的招生类别进行诈骗,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弄清楚是哪一类学历教育,再作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

总之,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是严格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招生政策与规定执行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更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买指标”。录取期间,考生可以登录重庆招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自己的录取轨迹和录取情况,也可以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查询最终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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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重庆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网址入口:

二、重庆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

28.各区县教育部门、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的职业规划设计及教育规划设计能力培养和志愿填报指导,引导考生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市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参考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分段表(含适用全国高校的加分),根据自己的成绩、位次和意愿,按要求科学合理地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严禁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29.全国统考志愿设置:

(1)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国家贫困定向(国家专项)本科批、市属本科一批高校农村学生招生(地方专项)批、专科提前批,均设2个顺序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均设6个平行志愿。

(2)本科一批预科、本科二批预科,均设2个院校顺序志愿。

(3)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志愿。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均设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2个批次;高水平运动队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3个批次;各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

(4)艺术类、体育类招生批次设置按本办法第39、40条规定执行。

二、录取

30.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我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我市录取工作安排在8月上旬至9月中旬进行。

31.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渝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2.全国统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4科总成绩划定。普通类分文科、理科,按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划定文科、理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在专业成绩上线考生中,按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划定艺术类各类别、体育类各批次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专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33.全国统考招生录取投档原则:

(1)普通文理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考生总成绩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要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数按照计划数乘以调档比例计算,若遇小数按照进一法取整确定。

(2)普通文理类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总成绩相同考生全部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如高校未确定排序规则,可参照我市平行志愿批次同分考生排序规则。军队院校招生同分投档按相关文件执行。

(4)高校专项投档时,考生的实际统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能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按照本办法第39、40条规定实施。

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国统考招生录取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商我市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最低分。

34.全国统考招生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军飞、民飞、强基计划;

(2)本科提前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3)国家贫困定向本科(国家专项);

(4)本科一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5)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

(6)本科一批预科;

(7)本科第二批(含本批高水平运动队);

(8)本科第二批预科;

(9)高职专科提前批;

(10)高职专科批。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相应批次普通类计划投档前依次进行。

在录取过程中所有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进行征集志愿。

35.高校应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沟通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投档以及录取新生名单未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均属违规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高校须将各招生类型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高校拟录取考生数据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36.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各普通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37.录取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除明确只用于市属院校投档时使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取消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2)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全国统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6)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不符合我市聚集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照顾条件的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参照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执行(含预科、民族班)。

中职直升类考生和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等各类单考单招考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8)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定向就业招生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9)贫困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10)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